電子病歷服務
本院目前提供的電子病歷服務如下:
- 電子病歷影印申請:在目前本院的電子病歷施行範圍內,您可以於本院1號掛號櫃檯申請電子病歷影印服務,費用比照現行紙本病歷影印費用。
- 影像與報告院際交換:只要您檢查的醫院有參與衛生署的影像院際交換計劃,且您在一年之內有以健保身分接受過電腦斷層、磁振造影或超音波檢查,您無須透過任何申請。在您的書面同意下,本院主治醫師可使用您的健保卡與醫師的醫事人員卡,自衛生署EEC交換平台調閱和下載您的報告與影像。
病歷隱私保護
- 病患同意:在病患的同意下,需要有病患的健保IC卡、主治醫師醫事人員卡、與患者同意書,才能進行院際電子病歷交換作業。
- 記錄監控:於電子病歷的使用者,不管是增、刪、修改、或是審閱電子病歷,系統均會留下紀錄與修改前之原始版本,用以事後追蹤。
- 國際安全認證:對於電子病歷儲存的機房設備與軟硬體設施,本院有完善的建置與監控的標準作業程序。此標準作業程序,已於九十八年通過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的國際認證,可確保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在組織內部能夠有效的運作,同時它也可以作為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驗證標準。配合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本院派員接受ISO27001資訊安全訓練,目前共有7名通過主導稽核員認證
一、本院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發布之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規定,開始實施電子病歷(保存至永久),特此公告。
二、本院電子病歷製作及簽章作業實施範圍日期如下:
範圍日期 病歷表單名稱
100/08/01 門診病歷、出院病歷摘要、檢驗報告、影像醫學科檢查報告。
100/08/16 護理計畫、護理紀錄、護理給藥紀錄等。
103/06/01 胃鏡檢查報告、大腸鏡檢查報告、支氣管鏡檢查報告、腦波檢查報告、神經傳導 檢查報告、肺功能檢查報告、四肢血流檢查報告、攜帶式心電圖檢查紀錄24hr、 運動心電圖及會診單等。
104/08/01 住院醫囑單、急診病歷。
104/09/01 急診護理處置單、急診檢傷分類單、手術紀錄單、病理報告。
105/06/20 診斷書 (含甲種診斷書、乙種診斷書、英文診斷書)。
105/08/20 血液透析紀錄單、復健科物理治療評估單、復健科職能治療評估單、復健科語言 治療評估單。
106/10/01 心電圖、死亡證明書。
108/04/01 麻醉前訪視記錄、麻醉科術後止痛訪視單、麻醉後訪視及品質評估表及住院各類 護理紀錄單及護理評估表共35張。
108/08/01 加護病房特殊護理記錄單、營養照護記錄
三、以上病歷紀錄自公告實行日起改以電子病歷製作及簽章方式儲存,其相關病歷查詢、列印、複製等作業悉依現行病歷影印規定辦理。